七里河區嚴格落實《甘肅省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系統施治、綜合施策,著力推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選人用人導向,不斷激發全區干部干事創業內生動力。
堅持從嚴要求。在干部選拔任用、職級晉升等工作中,始終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對政治立場不堅定,政治素質不合格的干部實行“一票否決”。以日??己?、年度考核、干部隊伍調研為抓手,把握重點對象,強化分析研判,對研判中發現履職不力、擔當意識不強、作風形象不好、群眾意見較大的干部,及時判定是否不適宜擔任現職,視情況啟動干部“下”的程序,讓干部“降級”和“退格”有據可循。2022年以來,針對疫情防控、鄉村振興、基層黨建等重點工作任務,對鄉鎮(街道)、區直部門相關責任人工作約談5輪次88人次。
暢通多種渠道。把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作為推動干部能上能下的“突破口”,明確問責追究、不適宜擔任現職、無法正常履職、違紀違法免職等“下”的具體內容,根據區別干部表現情況,分門別類落實“下”的舉措。對“不適者”交流調整。對基本素質好,但性格、氣質、專長等個性特征不適應崗位要求的干部,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調整到合適崗位。對“無為者”免去現職。對那些駕馭能力不強、擔當精神不足、工作熱情不高、群眾反映強烈、不能有效履職盡責的干部,及時進行組織調整或者免職處理。三是對“有過者”問責處理。對在工作中不能正確履行崗位職責,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工作紀律造成嚴重后果的干部,及時問責處理。近年來,因違紀違法等原因,先后有25名干部被調整崗位、改任職級、免職、降職。
加強跟蹤管理。加強思想教育引導,對“下”的干部進行談話,說明“下”的理由,點透問題、剖析原因、指明方向,并跟蹤了解和掌握“下”的干部情況,幫助其“有所為”。對影響期滿、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突出、經組織考察符合任職條件的,予以重新使用。加大容錯糾錯力度,按照“三個區分開來”要求,正確把握政策界限,對先行探索改革創新未能實現預期目標,處理突發事件、特殊情況出現輕微失誤未造成重大損失和負面影響,勤勉盡責、不謀私利的單位和個人,不作負面評價、不追究相關責任,激勵干部勇于擔當、敢于作為。近年來,先后對14名“下”后表現優秀的干部,經報備后重新任命走上領導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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