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基本概況
一、 單位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三、 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五、“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財政撥款情況
六、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第三部分 2023年單位預算公開表
一、單位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單位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單位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一、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
十二、 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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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和《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甘肅省財政廳關于轉發<財政部關于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算公開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現將2023年單位預算公開如下:
一、單位職責
1.承擔全省黨員、鄉村干部和相關的干部教育培訓以及省直單位相關會議的服務保障工作。
2.承擔全省組織人事干部的輪訓、培訓、調訓工作。
3.承擔全國組織系統委托的培訓任務。
4.有針對性的承辦國(境)外培訓班,承擔與培訓機構的合作與交流。
5.承擔組織系統干部職工保障工作。
6.承擔其他相關服務保障工作。
二、機構設置
(一)機關內設機構
甘肅省黨員干部教育基地是省委組織部管理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正處級建制。設7個內設機構,包括綜合辦公室(人事部)、財務部(采購部)、接待部、房務部、餐飲部、工程部、安全保衛部,核定事業編制15名,現有在編在崗工作人員11名。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無。
(三)直屬事業單位
無。
三、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2023年單位收支包括機關預算和直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情況。
(一)收入預算
2023年收入預算903.60萬元(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1,2),比2022年預算增加18.66萬元,增長2.1%,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標準調增,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903.6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00萬元,上年結轉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
(二)支出預算
2023年支出預算903.60萬元(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3)。其中,當年財政撥款903.60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18.66萬元,增長2.1%,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標準調增,當年財政撥款(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50.35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35萬元;
3.衛生健康支出11.80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15.10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903.60萬元(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4,5,6,7),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203.60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18.66萬元,增長10.1%,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標準調增。
(二)項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700.00萬元,與上年預算無變化。
經濟社會發展項目0個。
保障運轉經費1個,主要是省黨員干部教育基地工作經費。
其他項目0個。
五、單位“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財政撥款情況
1.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與上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0.00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0.14萬元,下降10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無相關計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4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46萬元),與上年持平。
4.培訓費0.00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0.68萬元,下降10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無相關培訓計劃。
5.會議費0.00萬元,與上年持平。
“三公”經費預算1.46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0.14萬元。
六、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機關運行經費0.00萬元,與上年持平。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23年機關及所屬預算單位未發生政府采購預算。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13259.30萬元。其中:辦公用房6716.38平方米,價值2487.75萬元。預算單位共有公務用車2輛,價值75.45萬元。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價值215.2萬元。2023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23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二)非稅收入情況
2023年本單位不涉及非稅收入,2023年計劃征收0萬元。
(三)重點項目情況
無。
(四)部門管理轉移支付情況
2023年預算無部門管理轉移支付,相關表格為空表。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2022年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嚴格落實《省委組織部機關財務與資產管理辦法》,靠實預算績效管理的責任主體,建立績效管理指標體系,科學制定績效目標,規范推進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一是績效目標管理方面。根據年度項目實施重點任務,編制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科學合理設置項目績效指標值,并及時上報預算績效管理系統和預算一體化系統。二是績效監控方面。按照《2022年部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專項資金執行進度表》,定期收集、分析、通報預算項目執行進度和目標完成情況,按照部機關安排,及時在績效管理系統完成1—6月和1—9月績效運行監控,對發現績效運行偏離預期目標的,及時采取糾偏措施,確??冃繕巳缙趯崿F。三是績效評價方面。嚴格按照批復下達的績效目標,對照各項績效指標完成情況以及預算執行情況分別設置指標權重,及時收集資料、審查核實、認真填報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全面開展自評,對項目績效目標偏差原因分析說明,并按財政要求及時報送評價情況。2022年甘肅省黨員干部教育基地工作經費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省級財政安排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700萬元。受疫情影響,年度績效目標自評得分98.68分。
(二)2023年單位預算重點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2023年部門預算納入績效目標管理的二級項目1個,主要是省黨員干部教育基地工作經費,涉及財政支出700.00萬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預算項目1個,涉及財政支出700.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項目0個,涉及財政支出0.00萬元。2023年本單位納入單位預算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2、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3、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包括專戶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教育收費)、其他非稅收入。
4、其他資金:包括事業收入、事業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項目支出:部門(單位)支出預算的組成部分,是各部門(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劃。
7、“三公”經費:指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8、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反映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甘肅省黨員干部教育基地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事務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20、衛生健康支出(類):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2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4、住房保障支出(類):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和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7、工資福利支出(類):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28、工資福利支出(類)基本工資(款):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含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齡工資;軍隊士官的軍銜等級工資和軍齡工資等。
29、工資福利支出(類)津貼補貼(款):反映按規定發放的津貼、補貼,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崗位津貼,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機關事業單位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
30、工資福利支出(類)獎金(款):反映按照規定發放的獎金,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績效獎金(基礎績效獎、年度績效獎)等。
31、工資福利支出(類)績效工資(款):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32、工資福利支出(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33、工資福利支出(類)職業年金繳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34、工資福利支出(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款):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
35、工資福利支出(類)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款):反映按規定可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
36、工資福利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款):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退役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37、工資福利支出(類)住房公積金(款):反映單位按照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物資儲備等資本性支出。)
39、商品和服務支出(類)辦公費(款):反映單位購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4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水費(款):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4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電費(款):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4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郵電費(款):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43、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取暖費(款):反映單位取暖用燃料費、熱力費、爐具購置費、鍋爐臨時工的工資、節煤獎以及由單位支付的未實行職工住房采暖補貼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取暖費等。
44、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差旅費(款):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國(境)內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45、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維修(護)費(款):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46、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培訓費(款):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在培訓期間發生的師資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等各類培訓費用。
47、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公務接待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勞務費(款):反映支付給外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49、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工會經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或安排的工會經費。
5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福利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5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5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費及離退休人員特需費、離退休人員公用經費等。
5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54、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離休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休人員的離休費、護理費以及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補貼。
55、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醫療費補助(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按國家規定資助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支出,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
56、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獎勵金(款):反映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獎勵、計劃生育目標責任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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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黨員干部教育基地
2023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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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甘肅省黨員干部教育基地2023年單位預算公開表
2.甘肅省黨員干部教育基地2023年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及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